論藝術家的痛苦及其名利 (Part Ⅱ)

Part Ⅱ  書畫藝術圈的名利

我們常常會看到一些藝術家,混跡於各種圈子,絞盡腦汁的宣傳自己。從個體藝術家到群體秩序的歷史境遇觀照,個體固然需要某種定位和認可,是消滅還是凸顯,誰都難以有當下的絕然保障。但是真正的藝術史正如很多智者所共識:不外乎大規模的淘汰。

群體的判斷力在複雜的互動中,將會使每個參與其中的個體的主觀認知能力造成麻痺和消弱。從人文意義上的時間性積澱來說,群體判斷力的逼仄會誘發群體判斷的滯後。所以說,藝術家個體力求在群體中得到認可,是一個愚昧虛無的要求。個體期待被群體趨於無意識的可能虛無的判斷、定位,不僅是對個體存在的道德侮辱,更是對個體存在意義鯨吞式的矇蔽,這無疑將構成個體意義與所互動的群體範疇的共同墮落。二者之間最顯然的真實反映就是彼此難以完全自覺地相互“侮辱”。若以藝術史的普遍認知標準衡量,其滑稽可笑的行為與藝術史的反差就更加明顯。

美從來都是向個體內心的流淌,在自我感覺與群體共識之間形成某種程度的天然屏障,從而使得個體獲得一種內心的充盈自足。不論從藝術創作者或欣賞者來說,最重要的感覺主要來自個體的情理集合。藝術如果迷惑於名利的追逐中,就很難確保藝術訴諸個體的真實感覺,從而在人性衍生的藝術關係中落實其存在的當下藝術圈的劣根性。這種以個體愚昧和群體無意識的混合所凝聚的藝術感覺淪入空虛荒誕的機率越大,在其互動的範圍中重複演繹自欺欺人的喜劇(或者說悲劇)氛圍就愈加強烈。

人的意志可以看作是一種自我暗示的特殊“回憶”。意志的堅定,很多時候只能被保障在很短的時間段。人性如果置身某種持續的時間感覺中,是很容易被感染的。從社會秩序的構成來說,人與人的關係都可總結為供求關係。因此,藝術家的自欺欺人,很可能導致批評家的墮落。以我的經驗,大多數批評家僅僅是畫廊和藝術家的寄生蟲。

以“美”為主要精神的藝術,本是將現實人生的“真”與“善”共同熔鑄的文化存在。藝術家一旦放棄了這一基本的精神內核,便必然形成一種腐朽的風氣,意志不堅定的批評家就很容易被裹挾,跟著淪落,說出一些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的話,非但不能引導大眾得到“美育”,甚至首先從收藏家、畫廊開始污染,進而破壞了整個藝術品市場的風氣。

從大處著眼,文藝圈的淪落,必然導致群體秩序的混亂。二者互為作用,惡性循環。